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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的分手了,男方不服气,他老爸拿着刀子和他到我家伤,我俩当时无报警,反而他们报警了,现在他就告我俩打伤他。请问律师这些事情要怎样办啊?

曾** 陕西 - 咸阳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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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咸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必须在意外发生2年内向法院诉讼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发生时效诉讼,如果另一方提起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可能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能够到司法判定组织进行伤残等级判定,判定时需要患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然后根据判定结果赶紧向法院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事项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事实上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2018-09-20 14:03: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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