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老公除了脾气暴躁外,还是个反复无常的人,因此,你非要用正常人的标准衡量他,最终只能是失望,正如同失败的婚姻一样。为了多100元还是少100元抚育费,你决定通过诉讼而不是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你们的关系似有不妥,因为一旦付诸法庭,你老公甚至会推翻所有对你的承诺,而你有可能得到你期望的300元、350元,甚至400元的抚育费,但你将失去的是对20万元存款的掌控。且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关系破裂,你老公完全可能以你们的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届时人民法院极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而按照法律规定,你只能在半年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就算是法院准予离婚,也至少在7——12个月之后,其中的痛苦与艰辛,恐怕是你始料不及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建议你接受条件,协议离婚的真正原因。孰轻孰重,还请你慎重斟酌。至于他在婚前给你打的那张13万元的借条,只要有他本人签字就合法有效,
2017-06-01 06:59: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