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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 青海 - 海东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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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青海 - 海东

拆建单位依照限定准则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通常有:
(1)房屋赔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赔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量。
(2)周转赔偿费,用于赔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寓居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寓居要求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赔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赔偿费的各项准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事实上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宅基地区位赔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量公式为:房屋拆迁赔偿价=宅基地区位赔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赔偿计量准则
(1)房屋拆迁货币赔偿=合法拥有房屋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赔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赔偿金额)。
(2)房屋拆迁赔偿差价=合法拥有房屋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赔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赔偿金额)-被拆迁人得到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量准则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乔迁补贴费+无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贴费+超出过渡时限的临时安置补贴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导致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寓居,则公式第二项补贴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得到赔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乡村房屋拆迁赔偿准则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重组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有易地建房要求的,被拆迁人能够选择货币赔偿,也能够选择与货币赔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量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范围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重组制不撤销的,具有易地建房要求的,被拆迁人能够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得到相应的货币赔偿,计量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花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赔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限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予以平等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赔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赔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寓居要求、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2017-12-10 23:3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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