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条【组织卖淫罪;逼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逼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逼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逼迫多人卖淫或者屡次逼迫他人卖淫的;
(四)蹂躏后迫使卖淫的;
(五)导致被逼迫卖淫的人重伤、丧命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做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10-26 04:22: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