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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了两个孩子了,现在两个孩子都上大学了,我跟她爸爸感情也没法继续生活下去了,如果离婚的话,我们的孩子怎么办?应该由谁来进行抚养?

曹* 天津 - 河东区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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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天津 - 河东区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孩子属问题的具体规定: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2、孩子已满10周岁;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有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021-01-21 23:18: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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