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情形,如果承租人对房屋的装饰装修是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除了承租人可以拆除、出租人同样利用并折价的部分以外,其余部分可以视为承租人在该租赁合同中所受到的损失,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应承担的损失数额。具体的法条规定是:
1、据最高法院《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3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出租人就应当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允许进行租赁的,而要是属于违章房的话,则就会导致双方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无效。此时,对于租到违章房的承租人来讲,是可以要求出租人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具体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也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0-06-19 01:47: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