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遗嘱人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手续:对变更公证遗嘱的,应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制作一份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对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出具撤销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公民遗嘱的更改只能由遗嘱订立人本人按照合法的程序对遗嘱进行更改。遗嘱中的一个继承人或者多个继承人没有权利对遗嘱进行更改,遗嘱进行的更改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要符合国家的法律规范,并且严格按照国家的秩序进行遗嘱的更改。
2020-05-08 05:00: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