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宁夏 - 中卫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安徽理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咨询我
柳位禄律师 咨询我
钱宏艳律师 咨询我
把人打进医院判刑几年?
把人打进医院判刑几年,应当是根据给对方所造成的伤害程度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造成轻伤的后果,那么这种…...
把人打进医院会拘留多久?
把人打进医院会拘留多久,此时是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鉴定来确定的。如果行为人只是把人打伤,受害人的损害…...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