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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单位发生了一点劳动冲突,我投诉了这家公司,但是对方一直不肯赔偿我损失,那么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仲裁时效能有多久?我该怎么办?

冯* 海南 - 省直辖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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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海南 - 省直辖

仲裁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同样,《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中止及中断的规定也应适用于商事仲裁时效和劳动仲裁时效。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权利人提出要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的行为可构成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得以重新计算。  此外,对于劳动仲裁来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0-01-30 09:50: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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