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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青海 - 西宁
您好,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问题中,李某与王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王某作为扶养人,在李某受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扶养李某的义务,致协议解除。根据规定,王某已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李某也无须补偿王某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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