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同乡家的孩子上初中才十七岁,血气方刚与同校学生因为小姑娘的事,发生了口解,最后升级成打架,怎奈小孩子下手没轻没重,一失手,同乡家的孩子被同学给打死了,现在对方抓了起来。对方也是学生,年纪没有死者打。请问这个事应该怎么办。对方没满十八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葛** 陕西 - 宝鸡 初中教育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陕西 - 宝鸡

刑事案件17岁少年被同学殴打致人死亡,如果打人者超过14周岁以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11-19 13:06: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宝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需要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为学校以外的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则事故的责任主体是第三人,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 更多>>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若正在经营的学校需要拆迁的,有以下补偿:1、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装修费用的补偿。2、经营损失的补偿。3、拆迁费用...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