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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他的母亲,然后每个月我都给了抚养费,甚至抚养费很高,现在女方不愿意让我见孩子,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王** 海南 - 省直辖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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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海南 - 省直辖


一、根据您的信息、依照法律大致可以争取的权益有:1、请求降低抚养费、举证证明自己的家庭情况。
二、主要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所以鉴于您家庭的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降低每月抚养费的比例,女方无权因为此禁止您探望孩子

2019-09-07 09:5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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