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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甘肃 - 甘南
1、根据《侵权责任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本案中学生被砍伤,应当首先由砍伤的人承担赔偿责任;3、学校提前放学没有通知家长,在本案中家长基本上是无需承担责任的;4、学校保卫科在案发时没有拨打120,是可以认定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5、家长有权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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