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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内,两同学因私人恩怨由吵架升级为打架,期间一人持水果刀追砍另外一名同学,期间造成该同学面部、胳膊、后背多处被水果刀割伤,腹部中刀深达4.6厘米,这种情况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告对方故意伤害吗

唐** 辽宁 - 鞍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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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辽宁 - 鞍山

您好,根据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再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一般性故意伤害罪在三年以下量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9-07-19 23: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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