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辞掉协议已签字,协议已奏效。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平等或用人单位欺诈、胁迫的情形,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换或撤销该辞掉协议。但是已经得到了经济赔偿金,并不存在以上情况。签订的协议已表明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商量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不存在任何关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变换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平等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变换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换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组织不得撤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019-06-17 20:33: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