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意外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商量处置,在意外两方签订协议书后,赶紧撤离现场。 在发生轻微交通意外后,一方当事人承受全部职责,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解决赔付。超出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意外迅速赔付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意外认定书》后,通过全部职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部职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部职责方当事人承受。
2019-03-24 08:05: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