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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前段时间因为资金的问题所以就抽逃出资了,但是后来因为良心发现,所以就把钱给还回去了,现在被轻判了,所以想问问,抽逃出资的三种方式是什么?
一、验资后抽逃出资。股东在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由于资金不足,借用他人资金验资或找中介机构有偿垫资验资,当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将借用的资金抽走。 二、虚假合资抽逃出资。中外合资企业申请设立登记,中方投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后即将注册资金抽逃。 三、将注册资金非法划入个人账户。公司成立后,股东公司将银行基本户的注册资金以各种形式划入股东个人账户。 四、以借款形式掩盖转移出资实质。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在经营过程中,提取公司财产,再以现金形式借出,在会计凭证中冲抵。 五、抽逃出资后靠借贷款维持公司运作。因抽逃资金过多,公司经营无法维持时,公司靠股东借款或银行贷款来维持正常经营。 六、以定购合同形式转移出资。股东与专业会计公司合谋,签订订购合同,然后支付对价,达到将资金抽出的目的,使抽逃出资的行为合法化。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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