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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方结婚后有半年的时间,这期间跟他的父母相处的不是很愉快,他也是不管对错都是站在他父母的一边,对于他这种愚孝的行为我是无法忍受了提出了离婚,就是在分配财产的时候有了分歧,想咨询个问题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的彩礼离婚归哪方所有呢?
《婚姻法解释二》关于彩礼的情况规定如下: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结婚一般需要返还,但是实践中你们协商为主。
赠送彩礼行为,实际上是预想将来婚约得到履行,而以婚约的解除为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其中,婚约的解除是所附的条件,如果条件不成就,那么赠与行为继续有效,彩礼归受赠人所有,如果条件成就,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解除,赠与财产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彩礼应当返还给赠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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