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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当夫妻感情破裂,夫妻中的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当双方的情况符合一定的条件时,法院会判决夫妻离婚。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要求离婚,可以提交起诉状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至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对该案件开庭审理。法院判定夫妻是否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是否还有感情,如果对方有出轨、赌博等行为的,一般法院会准予离婚。
2018-09-26 13:20: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