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竞品词用于商业推广行为不当地搭乘了他人的商誉,不劳而获地获得了交易机会。必须明确,能够成为竞品词的往往都是企业通过大量营销和努力才打造出来的驰名商标、知名字号或者凝聚影响力的产品名称。正因为有较大的知名度,才能在消费者中产生广泛影响,从而具备成为网络同类产品热门关键词的前提和基础。而购买竞品词用于商业推广行为,无疑是“空手套白狼”,利用与他人商誉有关的关键词,作为宣传自己企业和产品的工具和捷径,而消费者也在“一直被骗”或者“前面被骗后面清醒”的状态中不知不觉地忘记了消费初衷。因此,恶意使用竞品词作为企业搜索关键词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竞价排名不正当竞争属于投标者串通投标的行为,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民法。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我国立法界和司法界的部分专家和学者 。他们认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调整市场交易的法律,其倡导的原则是: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并应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该法所列举的并且明令禁止的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当中,主要的是民事侵权行为,所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列入民事法律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法属民法范畴,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竞争行为,是对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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