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追诉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非法集资受害者合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诈骗罪惩罚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对于非法集资受害者是不处罚的,因此不是违法。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集资的犯罪人员被抓获之后,追回的钱款会退回受害者。但如果追回的钱款不足以清偿受害者的,这一部分损失会由受害者自行承担,国家也不会有相关的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来救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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