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马某未亲自到场,两人婚姻登记程序确实有问题,但并不能认定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致力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婚姻登记是政府出于公益目的,确认婚姻当事人双方结婚意愿和婚姻行为,其主要作用是认可已存事实,证明、公示两人结婚意愿。和他结婚两个月没领证要离婚退彩礼钱吗案中,当事双方满足了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使婚姻登记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瑕疵,并不必然导致婚姻登记无效。但两人因分割财产,一方提出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要求认证婚姻是否有效时,就得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意见】
我国法律对于彩礼金额没有明确规定数额。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以及给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给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彩礼依附于婚约,婚约解除,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对于婚约解除后,彩礼应如何让处置
《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10条对此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订立婚约的目的是结婚,结婚从形式上看是以是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依据的,从本质上看是以当事人是否共同生活为依据的。
可见,该司法解释在确立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的,而不考虑婚约解除的原因是什么,也不考虑是谁的过错导致婚约的解除。概而言之,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当订立婚约目的未达到时,只要男方提出返还彩礼的要求,女方就得无条件返还。
值得一提的是,女方的抗辩的理由并非毫无道理:在广大农村,关于彩礼的处置有一种习惯做法,即如果男方先提出分手,彩礼不再返还;如果女方先提出分手,彩礼要全部返还。这种对彩礼返还的习惯做法中含有一种朴素的道理,那就是要对导致婚约解除的过错方给予一定的惩罚,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可见,关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处置,民间习惯与司法解释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司法解释主要侧重于考察婚约的目的是否达成,民间习惯则侧重于考察是哪一方的过错造成婚约的目的不能实现;前者偏重结果的考量,后者则偏重原因的考量;相比前者,后者更易为民众接受,更能体现公平,更有利于维护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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