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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常州
解析:
(1)关于不涉及财产责任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执行按件计费的标准,每件的费用在3000元到30万元之间,具体的报价将由律所根据与委托方详细协商后作出决定;
(2)如果涉及财产责任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或者是那些实行市场调控价的民事诉讼案件(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只针对民事部分进行代理的案件)以及非诉讼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只要涉及财产责任关系,那么在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金额都将按照以下标的额比例分段累加计算:
1.对于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的案件,其收费比例设定在8%-10%之间;
若收费金额低于5000元,则每件案件的最低收费为5000元,但最高收费不得超过30000元;
2.对于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含50万元)的案件,其收费比例设定在7%-9%之间;
3.对于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的案件,其收费比例设定在6%-8%之间;
4.对于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含500万元)的案件,其收费比例设定在5%之间;
5.对于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的案件,其收费比例设定在4%-6%之间。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2024-05-17 15:3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