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有私闯民宅之行为,而警方未予以立案处理,投诉人有权提交申诉申请。
若公安局仍坚持不予立案,受害者即可通过检察官机构督促警方展开调查,进而向本地人民检察院递交立案申请。
对于人民检察院转交的申请,以及公安机关所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均应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加以审查。
只有当相关部门确信存在犯罪行为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才能予以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2024-05-14 17:20: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