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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抵扣抚养费是多少

任* 福建-宁德 子女抚养咨询 2024.05.12 15:37:00 395人阅读

离婚房产纠纷抵扣抚养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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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育费可通过房产抵偿的方式予以履行。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扶养子女乃父母之法定职责,至于负担费用的数额以及期限的长短,应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交由当地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此外,子女抚养费应由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支付责任,如父母其中一方因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或失去音讯而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时,亦可将其名下财产用以折抵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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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2024-05-12 15:38:00 回复

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是在离婚纠纷中可选择的诉讼请求,民事诉讼中也有抚养费纠纷的案由。虽然《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追索抚育费1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但并不代表该类案件不应交纳诉讼费用。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条“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的规定可以看出,该类案件是应收取诉讼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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