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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任职期间利用公司的技术另起炉灶,生产同类产品,后与公司达成和解之后又违约不履行,我们公司还可以告他侵犯商业秘密罪吗
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的违约责任。
您好,公司高管如果有您陈述的事实,而且公司将该技术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高管的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你们公司便可以告他侵犯商业秘密罪。
依据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履行技术开发合同产生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各方对技术秘密成果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不得擅自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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