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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法准是怎样的,谁知道啊

龚** 甘肃-甘南 财产分割咨询 2017.12.10 14:16:06 59人阅读

朋友要离婚了,两人要分财产,所以想问一下大家,财产分割法准是怎样的,谁能告诉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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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证一般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财产公证书是为避免今后的财产纠纷,越来越的年轻人选择在结婚前对各自财产进行公证,尤其是那些受过高收入、高学历的人更是如此。其实,财产公证是保障婚后生活,避免财产纠纷的有效方式。对于财产公证,人们关心的往往是财产公证费用。

你好,在离婚案件财产分割解说 的问题上,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你好,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如何认定的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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