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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买卖纠纷,客户不付款,也不理人?

pub****525 浙江-台州 欠款追讨咨询 2023.07.12 17:40:33 480人阅读

客户买卖纠纷,客户不付款,也不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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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有合同吗,还有其他凭证吗

2023-07-12 23:2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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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224349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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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什么疑问具体电话详聊

2023-07-12 20:21:39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6168条

您好,差多少款项的呀

2023-07-12 19:0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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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663711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625条

你好,是否有发货单或者买卖合同,建议可以直接走诉讼

2023-07-12 17:42: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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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电话联系沟通我,咨询免费

2023-07-12 17:41:55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文号:法释199919号,发布时间: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文号:法释20095号,发布时间:2009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文号:法发200940号,发布时间: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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