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劳动仲裁真的有用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以后的前置程序,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以后需要先向劳动仲裁提起仲裁。任何一方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均可向提讼。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一裁终局,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你所主张的要求和事实所依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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