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年春节期间,丰台某小区居民在燃放烟花爆竹,将业主冯女士家空调室外机引燃发生火灾,冯女士家所有电器全部报废,房间装修彻底损坏。冯女士称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义务而将其告上法庭,索要赔偿2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受理了此案。 冯女士称,2009年1月26日凌晨,自家的空调室外机被小区居民燃放的烟花爆竹引燃,导致房屋发生火灾。冯女士家所有电器因高温炙烤超过一个小时而全部报废,五个房间全部装修彻底损坏,衣柜内的服装及床上用品都被熏成黑色,总计损失超过15万元。 冯女士认为,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应根据该合同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虽然在小区内张贴了禁止燃放烟花的告示,但未尽到管理义务,消火栓没有按要求放在自动档上,处于关闭状态,水压不够导致火情不能及时控制,造成损失扩大。故诉至请求物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达到立案标准的,构成犯罪。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立案标准: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未成林地、灌木林地,应予立案追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过失引起火灾,一般以民事纠纷解决。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或者过火疏林地,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但其立案标准是,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未达到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而损失二十万元;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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