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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和名誉权的区别

张* 甘肃-张掖 名誉毁谤咨询 2022.10.15 07:51:43 378人阅读

姓名权和名誉权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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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
2、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3、两者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与范围不同,法律依据(法源)不同。
一、姓名权是公民的专属权(公民有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姓名决定权、姓名选择权)。
二、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名望声誉(社会与公众评价)。也就是说,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

2022-10-15 07:53:43 回复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是对民事主体(公民、法人、集体、其他组织等)的一种正面、积极的评价,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荣誉权人的名誉,进而使其获得一定的利益。可见,荣誉权是身份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主体获得、保持、利用荣誉,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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