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可能用于偿还债务。rnrn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收益免纳个人所得税。rn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n ●《公司法》规定,人寿保单不纳入破产债权。rn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免交税务。rn ●《保险法》第24条规定,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rn ●《保险法》第61条规定,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rn ●《税法》第4条,不需要纳税且不能随意质押。rn ●《保险法》第89条规定,人寿保险公司不得破产解散。rn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儿子欠债,其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可以列入被执行财产。因为儿子继承遗产后,该遗产份额已是儿子的个人财产,是可以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儿子欠债,其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可以列入被执行财产。因为儿子继承遗产后,该遗产份额已是儿子的个人财产,是可以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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