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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卿** 福建-厦门 其他咨询 2022.09.06 17:42:50 465人阅读

个人所得税六项扣除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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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六项扣除项目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支出。
1、工资薪金税前要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还包括以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2-09-06 17:44:50 回复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准予扣除。

1)成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①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②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③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④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3)税金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4)损失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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