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彩礼法律咨询 > 男女同居两年以上,没登记结婚,分手了,彩礼钱就不需要返还了吗?

男女同居两年以上,没登记结婚,分手了,彩礼钱就不需要返还了吗?

ask****434 福建-宁德 彩礼咨询 2022.04.25 20:53:53 442人阅读

男女同居两年以上,没登记结婚,分手了,彩礼钱就不需要返还了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宁德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775001419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35180条

你好,你想咨询的是离婚后关于彩礼是否需要退还的问题吧。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后离婚案件中,彩礼返还只是非常普遍重要的一个争议点,还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对外债务的处理、以及抚养权等争议。本律师团队常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纠纷处理,由于离婚案件涉及隐私性较多,建议你电话咨询我们。

2022-04-26 10:05:45 回复
咨询我
1366505384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2390条

要退一部分

2022-04-26 19:44:20 回复
咨询我
1865927789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7998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022-04-25 21:16:09 回复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255条

你好!彩礼的返还是需要条件的。要综合来评估。

2022-04-25 21:06:5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肥晚报讯3月10日,肥西县山南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订婚期间女方收受男方大笔彩礼,登记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离婚案。在法官的主持下,男女双方达成了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女方返还男方彩礼6500元的协议。4月,肥西县人经人介绍与同县花岗镇人相识,经相处,两人互生好感,依照农村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又抱怨没有私家车而迟迟不肯过门。面对不断提高的条件,无力承担的在无奈之下诉至,提出离婚诉请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受理后,明确指出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属合法夫妻关系,但由于双方未共同生活,女方应返还彩礼,支持了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您好,针对您的结婚登记未同居可要求返还彩礼问题解答如下, t  彩礼是民间男女结婚的一种习俗,因彩礼产生的纠纷也不少。那么,如果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了,但是没有同居,男方能不能把彩礼要回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到的关于结婚登记未同居,可否要求返还彩礼问题的解析,希望对您有帮助。t  问:t  我和妻子在北京打工时相识,建立恋爱关系。按照农村习俗,我给她买了“三金”(即金项链、金戒指和金耳环),还给其父母5万元聘礼。因为外出打工,我们虽然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几个月后,我发现她与另外一男子关系密切,遂要求离婚。我要求退回彩礼,她不同意,请问我能要回彩礼吗t  回复: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你所说,你与妻子进行结婚登记后并未一起生活,因此你们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t  律师提示:t  请求返还彩礼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应当及时提出请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登记了,没同居剩下的彩礼会返还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时,会予以支持,但彩礼返还额度应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分手的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责任原则,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女方无能力返还时,可以双方协商,或者请求分期返还等其他返还方式。《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