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存在的限制条件为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导读: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 股权的内部转让: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采取自由转让的原则,即对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法律未设定任何限制,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 股权的内部转让: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采取自由转让的原则,即对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法律未设定任何限制,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即可。 公司法对股权的向外转让规定了较为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
股权的内部转让: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我国现行立法对公司股权的内部转让采取自由转让的原则,即对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法律未设定任何限制,只要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即可。
公司法对股权的向外转让规定了较为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处需注意的是,与资本多数决不同,此处的过半数同意是指人数的过半数,而非持股数额的多数,也即是以股东人数计算表决票数,而非以股份数额计算。
(2)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其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债权转让主体方面的限制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二.债权转让客体方面的限制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为分许多种,有的行为可以被取代或代替,像没有技术含量和没有特定要求的行为;有的行为不能被代替或被取代,像与行为人的信誉、技能、能力密切相关行为,这类行为如果由别人代为行使,必定影响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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