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宁波法律咨询 > 宁波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无还款日期借条5年后应该怎么判定呢?

无还款日期借条5年后应该怎么判定呢?

林** 浙江-宁波 债务纠纷咨询 2017.08.16 11:54:20 85人阅读

我有一个亲戚借了我的钱,没有还款日期,然后我也不好找他,那么无还款日期借条5年后应该怎么判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宁波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宁波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这样的欠条,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因未规定还款日期,债权人权利受侵犯的日期也就不确定,诉讼时效是以债权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侵犯之日起算满二年即视为已过诉讼时效.所以没有规定还款期限,债权人的权利可以随时主张,但主张权利后债务人仍未还款的,即权利受到侵犯,从此时起计算诉讼时效,但未主张权利的,权利也未受到侵犯,诉讼时效不开始计算.

2017-08-16 12:03:2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明确规定,欠条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日期的,权利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义务人返还,但应给予必要的时间。《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欠条属于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注明了借款日期及还款期限的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以上就是无还款日期借条5年的回答望采纳

2017-08-16 11:55:2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你好,可以一次性列明你需要约定借出的总金额。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或带资料详谈。

法律明确规定,欠条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日期的,权利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义务人返还,但应给予必要的时间。《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欠条属于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注明了借款日期及还款期限的欠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两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据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以上就是无还款日期借条5年的回答望采纳

您好,这个可以补正一下,还有其他证据予以辅助,例如转账凭证的时间。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