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申请再审流程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行政再审申请书一式五份,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复印件各五份,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经过人民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诉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诉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代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支持申请事由和请求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或者照片。
您好,针对您的鉴定材料的质证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在鉴定程序开始后,双方应当向提交检材,对于医疗纠纷来说主要就是患者钓病历材料。对于双方提交的书面陈述或医学理论书籍,仅是为了支持己方的主观观点而提供的参考意见,不属于检材的范围。应当组织双方对病历材料当面质证,详细记录双方意见,尤其是对于病历材料记录客观性方面的异议,给予当事人发表意见的充分权利。即使双方对于病历材料的客观性认识存在一些分歧,如果双方均认可病历材料作为检材,即可按照法定程序向鉴定机构移送鉴定材料、委托鉴定。
2.鉴定书的形式审查医疗纠纷经鉴定机构鉴定作出鉴定结论后,由于鉴定结论本身涉及专门知识的运用,审批人员往往只能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在形式上进行审查,要真正对鉴定的依据、技术手段的运用等专门问题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是比较困难的。《证据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您好,关于劳动仲裁所需流程及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需要的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
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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