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与继承人和受赠人的利害关系人就能够作为证明人,被继承人的外甥或亲他近亲属都能够作证明人。 根据《继承法》第18条的限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愿证明人:
(1)无做法本领人、限制做法本领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有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愿的证明人,(最高院《贯彻继承法意见》第36条)
你好,遗产继承证明怎样开具是这样的:
1、一般情况下,户口本可以证明的。
2、若户口不在一起的话,可到其单位,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