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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赠予,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李** 浙江-台州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24 09:59:21 449人阅读

房子赠予,只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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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拓展资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理解本条确立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无论夫妻各方收入多寡,有无收入,均不影响他们对财产的共有权。女方有工作,有工资、奖金收入,另一方没有工作,只在家庭中从事家务劳动,这不影响无收入的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使用、管理、处分财产的权利,在婚姻关系终止时,也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2021-05-24 10:00:2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情况:
第一种,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种,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第三种: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后一方接受的赠与,如果没有明确之赠与夫妻一方视为赠与双方的财产,也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签订协议容易出现不确定因素。如协议是何时签订,是在赠与前还是在赠与后,时间是否倒签等等存在认定上的风险。  最好的办法是公证。公证后既能明确赠与你个人的意思表示,又能确定该意思表示的时间,即赠与时就是给予你个人的,不会日后产生纠纷。  购买住房能够约定房产的归属是最好的,就是写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如果不能约定或者不便于约定,那最好用婚后共同财产或借款购买。因为现金是种类物,用谁的钱购买房产容易产生混淆,有可能被认定共同财产,造成对出资方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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