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在双方离婚诉讼中,所谓的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属于概念性的,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该案例中,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属于对家庭的背叛和不忠。男方可以以此作为离婚的理由,但是没有规定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另一方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
另外,在离婚诉讼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
一,重婚的
第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婚外情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的,我国法律只支持离婚精神损失赔偿。
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婚外情可以请求的离婚赔偿必须是以下两种情况: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外,像嫖娼、、通奸、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如何认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成为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的关键。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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