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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是怎么分配的

赵** 青海-海北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4.22 20:18:27 379人阅读

离婚子女抚养费是怎么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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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2021-04-22 20:20:2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分得较多份额,没有共同居住的父母和子女分得较少份额。同住的亲属与没有同住的亲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由分割。
如果是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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