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经过查询北京相关规定发现,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并非毫无法定待遇,完全取决于单位是否以人道精神给予一定抚恤。但这法定待遇也少得可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有关规定见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2009]70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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