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分居两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分居两年应注意的问题及如何证明,当事人多有困惑,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作简单分析: 首先,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学习、工作等客观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 其次,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再次,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最后,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以由以下证据加以证明: (1)一方在外单独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单独居住证明;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口头协议须对方认可; (3)证人证言,需佐以其他证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上述分居两年的证据,也未必一定会判决离婚,需要综合考虑其他情形。
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走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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