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白城法律咨询 > 白城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天津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年有什么变化吗

天津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年有什么变化吗

陈* 吉林-白城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4.27 17:47:30 7621人阅读

我想请问天津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年有什么变化吗,什么是物业费,物业费又包括些什么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白城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白城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的
一、管理费
在物业之中管理费是指物业工作人员将其公共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物业维修以及更新费用的账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等一些管理服务费用。
二、清洁费用及绿化养护费管理费
清洁费用是指公共区域的环境打扫费用,其中包括:工具、工作人员用品、垃圾外运以及请化粪清掏等等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有:绿化工具费、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以及景观维护费。
三、办公费用与人员工资
办公费用是指交通费、通讯费能及办公用品、水电费用等等。据国定规定,其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则包括:人员费用、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以及规定提取福利、加班与服装费用等等。
四、法定税费
法定税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税物,如: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用以及营业税等等。

2017-04-27 17:57:3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关于天津物业费收取标准2017年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 /月 .平方米 (已包含税、费 )
基础条件
小区封闭; 有不少于小区住宅总建筑面积 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绿化率 35%以上(包括水面);
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场地 1500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动馆所 300平方米以上;
专用固定停车泊位 1个 /3户;
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

2017-04-27 17:48:3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物业费  所使用物业的面积  单位面积费率
物业费收取标准:
1、物业费收取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规定,物业费收取标准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通常写字楼、商业及工业园区等非住宅类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合同双方协商定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费收取标准实府指导价。
2、物业公司及开放企业参考政府公示的物业费标准定价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
3、物业费计算:一般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依据物业服务范围、内容确定物业服务等级,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及设备设施状况(如有电梯与无电梯)参考政府指导价或协商确定基准价格。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通常物业费按物业的建筑面积收取,计价方式为元平方米,物业服务企业可按月、季度或年收取,但一次预收不可超过一年。

2020-12-14 18:41:06 回复

目前为止,2017年天津生二胎的政策还未有新改变,仍以2016年天津二胎新政策为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水面);绿化、休闲活动心、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方米以上;专用固定停车泊位1个/3户;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三项以上安全防范设施;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物业代收费用均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不能变更,除水、电、气、暖等费用外,还会代收城市常住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户每月5元。


一、丧假适用范围及天数
1、适用范围: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可享受丧假。注意,从规定上来看,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职工无权享受丧假。
2、丧假天数:根据企业领导审批,酌情给予一到三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二、非国有企业职工应享受丧假
丧假适用于国有企业,非国有的民营企业职工是否享受丧假呢?我们认为同样应享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据此,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有权享受丧假。
关于非国有企业职工享受丧假的具体适用范围及天数,首先应尊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当然,该规定不应少于关于国有企业职工的规定,若无规定,则可参照关于国有企业的规定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1176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2415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4964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