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被最高院驳回,可以向最高检申诉,要求最高检提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
一、异议成立的,写:“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第
二、异议不成立的,写:“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以上就是省高院再审民事裁定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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