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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中间埋丈了一座坟墓,没发种水稻。

ask****967 福建-厦门 其他咨询 2020.11.04 05:14:08 313人阅读

大田中间埋丈了一座坟墓,没发种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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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6条限定,社会主义经济规则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宪法》第10条第2款限定:“乡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限定隶属国家所有的以外,隶属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隶属集体所有。  坟墓范围区分目前法律无统一限定,建议询问当地殡葬管理部门,或由当地村委会商洽解决。  如果对坟墓里的尸体有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做法。能够涉嫌构成刑法302条侮辱尸体罪。

2020-11-04 05:21:08 回复

您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您可以选择上述途径解决纠纷。

在国家立法的法规中没有这样的规定,有可能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有具体规定,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立坟墓大小标准一是参照当地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二是须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或有利于公序良俗操作。有的地方风俗明确了“后不压祖”的说法,即宗室后人的坟头不能比上辈或祖辈的坟头大。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您好,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您可以到有关部门要求查看补偿方案,还有问题可拨打400 051 0707,我们会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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