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二十,对国家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答: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过半数者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人民币500万元。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文件均已具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等。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六)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答: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过半数者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即人民币500万元。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文件均已具备且符合法定要求等。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六)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1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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