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尽可能地保存好所有与诈骗分子进行联系的单据,如电子邮件、银行汇款单、手机短信等等。
2、将您的被骗经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3、带着您的被骗经过和被骗单据到当地公安机关刑事警察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或者派出所进行报案,并由民警作一份报案笔录。
4、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将案件及相关材料移交到案发地公安机关(如诈骗分子手机所在地,网站维护地)作进一步查处。关于网络诈骗报警的一些讲解,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对于网络诈骗多少可以报警,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只要遇到诈骗行为就可以报警。但是在报警的同时也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方便警方取证,网络诈骗处于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取证一般都是比较困难,因此大家要提前保留好证据。
(1)记下您要举报的微信/QQ/公众号
(2)收集您要举报的帐号个人信息截图
(3)收集相关的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截图
在收集完成证据截图以及进入填写举报信息后,再次提醒大家要根据页面的提示详细填写有效信息并详细描述被骗的经过、金额、商品等。
网络诈骗报警立案流程如下:
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3、接受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4、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
5、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
6、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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