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怎么区别约谈和诫勉谈话,约谈是不是处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约谈不是处分
1、性质不同
约谈是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诫勉谈话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考核。
2、方式不同
约谈指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诫勉谈话是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3、主体不同
约谈和诫勉的区别在于主体,约谈主体是上级,诫勉主体是纪律检查部门。
4、内容不同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约谈主要是对具体行为的规范,诫勉是对生活、思想的教育。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诫勉谈话属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
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其中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
法律依据:
1.《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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