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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案件,是被冤枉。我想写告状书

ask****787 浙江-宁波 其他咨询 2020.06.07 21:24:06 492人阅读

你好,我有一案件,是被冤枉。我想写告状书给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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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2204条

具体什么案子?建议你详细描述你的情况。

2020-06-08 16:3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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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20064条

什么案件?具体情况,是要举报投诉吗

2020-06-08 00:13:15 回复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老年人年迈体衰,力所不能及,生活上需要多方面的帮助。
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随着年事增高,老年人企盼能经常与家人团聚,尽享天伦之乐,经常得到子女的关怀、问寒问暖,经常能够与子女聊聊天、叙叙家常,同时老年人也渴望继续得到尊重,能够为家中大事提供意见。
除了上述三方面,子女还应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如,义务耕种老年人的责任田,义务照管老年人的责任林和牲畜,等等。

你好,很高兴帮助到你。你被公安机关处罚了吗?还是受到其他的不合理待遇要申诉,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找我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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